中國江蘇網5月19日訊(記者 米格)未成年人陳剛中學輟學後交友不慎,為了替朋友兩肋插刀,他出頭“插別人兩刀”。記者今日從江蘇阜寧法院獲悉,陳剛最終不但賠償了傷者120000元,還獲刑二年,緩刑三年。
  陳剛有個朋友叫吳宏(已判刑),吳宏與朱聰發生了矛盾後,召集來了陳剛和另外兩個“兄弟”,要對朱聰進行報複。
  2013年12月21日晚,陳剛等人先找到了朱聰的女朋友嚴妹,於是對嚴妹施以“酷刑”,打耳光、腳踹,並用砍刀威脅嚴妹交出朱聰。
  被迫無奈,嚴妹將陳剛等4人帶到朱聰居住的某賓館客房裡。一見到朱聰,4人當即對其實施毆打。為不鬧出動靜,又將朱聰帶至路邊偏僻處繼續毆打。毆打中,陳剛用砍刀砍了朱聰。
  朱聰被打得頂部硬膜下血腫,蛛網膜下腔出血,在醫院搶救時實施了開顱手術。經法醫學鑒定為重傷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陳剛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,依法應當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但其作案時滿14歲未滿18周歲,依法應當減輕處罰。(文中人物均為化名)
     (原標題:阜寧一少年為朋友兩肋插刀而“插別人兩刀”獲刑兩年賠款12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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